2011河南南阳特岗教师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详情(3)
2011-07-01 10:0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河南特岗招聘-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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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委会组成、选聘与派遣
第十四条 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组委会统一聘任。各个考点的评委会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评审委员会下设各个学科评委小组。
评委会主要负责考生面试的评判工作。
评审委员会在具体评判业务上相对独立。
第十五条 评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中学教师应为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其中高级教师不低于60%,小学教师应全部为小学高级以上职务;
5、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原则上是市级及其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第十六条 评委小组的组成。根据学段、专业和设岗人数设立评委小组。原则上每组考生人数为30人左右,可分学段一个学科单独设组,招聘人数较少的也可设置跨学段学科组或文综、理综、体音美等综合性的小组。
每个评委小组由7位评委组成,其中主任评委1名,成员6名。各小组主任评委由考点评委主任聘任。主任评委要由业务能力强、威望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教研员、校长或骨干教师担任。
第十七条 面试评委由市组委会委托各设岗县(市)按上述条件要求统一选聘。面试前,市教育局将选聘人数、专业等通知各县(市),各县(市)教体局应按要求进行选聘。要注意选聘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考务工作实行“推磨”交换评委的形式进行。派出县要由一名主管基础教育或人事工作的教体局副局长带队,所有评委集体乘专用车辆于面试前一天下午6:00点前到达被派遣县,直接入住被封闭的宾馆。
评委集中后,带队人员应将所有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收缴并封存,等所有考务工作结束后再归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