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2)
2012-02-06 14:3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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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月8日17:00点前电话联系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录机关已电话联系确认的,不需要再次确认)。确认电话:028-85710076。
入围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参加面试,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面试。如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局并说明理由。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前往民航大厦16楼银杏厅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彩照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须如实详细填写高中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及获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包括2010年、2011年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报名时填写的原单位所开具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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