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事业单位招聘488名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2011-09-25 16:0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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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同时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组织2011年秋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委托单位)等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中央在闽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2、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3、部分单位委托笔试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88名(含委托笔试招聘6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SY.FJK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省属和中央在闽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以下简称专门岗位)的人员,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201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201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