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厦门事业单位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公告(3)
2011-09-25 16: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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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测试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须委托第三方命题;
2.专业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考官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只能选派1名考官;
3.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采用笔试形式的,笔试成绩最迟应于测试结束后次日告知考生;
4.专业测试成绩须书面上报市组织人事部门;
5.专业测试全过程须有纪检工作人员参加。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的厦门生源参加面试加10分。
2.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主考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派人担任,其余6名考官从考官库中抽取。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如有进行专业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乘以50%、3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分别乘以7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