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6名人员(4)
2011-09-25 16:2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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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于聘用人员的原因导致不能被聘用的,依次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省政府金融办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联系电话:0851-68926606824065监督电话:6892964
六、未尽事宜,由省政府办公厅商省人社厅研究确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