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行测:数的整除性质技巧(2)
2011-03-12 17:4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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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行测:数的整除性质技巧,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行测:数的整除性质技巧
例2、甲、乙、丙三人合修一条公路,甲、乙合修6天修好公路的1/3,乙、丙合修2天修好余下的1/4,剩余的三人又修了5天才完成。共得收入1800元,如果按工作量计酬,则乙可获得收入为(??)?
A.330元 B.910元 C.560元 D.980元
解析:本题属于工程类问题,常规方法是通过列方程来解,但解方程比较困难。本题问的是乙可获得收入是多少,事实上,乙总共工作了13天,那么收入应该为13的倍数,结合选项,答案为B
例3、一个班级坐出租车出去游玩,出租车费用平均每人40元,如果增加7个人,平均每人35元,求这个班级一共花了( )元
A.1850 B.1900 C.1960 D.2000
解析:由平均每人40元可知,总共花的钱是40的倍数;如果增加7个人,平均每人35元,那么总钱数是35的倍数,因此也是7的倍数,选项里只有C是7的倍数,所以选C。
例4、师徒二人负责生产一批零件,师傅完成全部工作数量的一半还多30个,徒弟完成了师傅生产数量的一半,此时还有100个没有完成,师徒二人已经生产多少个?
A.320 B.160 C.480 D.580
解析:本题可以通过列方程来解决,但如果利用整除特性会更快。由于徒弟完成的数量是师傅的一半,则师徒二人已经生产的零件个数是3的倍数,因此答案选C。
在公务员考试中,时间比较紧,这就需要我们快速准确解题。在数学运算这部分,不少题目通过运用数的整除性质就可快速选出答案,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善于思考、总结解题的简便方法,而不能只搞题海战术,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在此,华图教育预祝广大考试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