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聘法律基础知识:犯罪的基本知识
2012-03-12 14:5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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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1997 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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