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河南临时工、劳务派纳入工资保障
2011-09-29 14:0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光明网-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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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
核心提示
10月1日起,被称为调整“幅度较大,值得期待”的《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将实施。记者昨日从省法制办获悉,新规实施后,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人员都被纳入到最低工资保障范围内。
目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行政区域划分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800元、700元、600元,郑州除中牟外,都是一类行政区域。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目前我省的标准分别是9元、7.9元、6.8元。如今,2011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在征集意见,近期将制定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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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
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试用期”包吃住600元?这种招工形式曾吸引过不少打工者。这种试用期“打折”式的发工资形式,富了老板,苦了打工者。以后,再想用“试用期”的幌子低价招人,老板就违规了,因为试用期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提出,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工作任务期间,也应当按照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如果领到的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必须补足最低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将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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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住房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我是做销售业务的,拿基本工资加提成,如果完不成任务,提成就都没了。”小李曾经给本报打电话咨询,他说自己的基本工资只有900元,如果当月拿不到提成,再扣掉“三金”后,根本达不到郑州市规定的800元最低工资标准。
从10月1日起,小李所在单位的做法,已经与新规违背了。新规提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另外,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后都按“正常劳动”来计算,用人单位应支付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