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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政法干警面试热点税收的真相(三)

  税收的真相(二) 税收法定,遏制税收飞速增长 税收法治化重于增减之争 叶檀:尊重税收法治原则,天不会塌下来

  将政府这些非税收入与公共财政收入相合并时,就得出了政府“取之于民”的总收入,税负与欧洲高福利国家相比不遑多让。

  相比减税,暂不加赋的主张只是一种消极主张。若无法立即推动政府减税,至少要保证情况不恶化——这是底线。

  在前面的专栏文章里,黄凯平谈到征税权的归属,无代表不纳税是现代国家的共识;刘守刚的文章又进一步解释了现代税收的特点,简而言之,税乃为“用之于民”才“取之于民”,且需民众同意并能透明化监督。以此论之,税代表着民众与政府一种清楚的关系:政府只能以税收形式从民众处得到收入,并需将此收入重新用于民众。

  规模巨大的非税收入

  但当下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不仅仅是税,还包含了大量非税收入。所谓非税收入,从形式上说,是无民众同意即为政府征收并归其所有。既然无需民众同意,自然民众也就无从约束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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