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考点资料:民法的解释
2012-06-11 16:0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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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考点资料:民法的解释,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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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
1、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一切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张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时,而扩张该条文文句的含义作出解释。
(2)限缩解释。又称缩小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文句含义过于广泛时,对其含义应予以缩小的解释。
(3)反面解释。又称反对解释,是指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事项,就其反面的意思进行解释。
(4)类推解释。是指对法律无直接规定的事项,选择法律关于类似事项的规定进行解释,以类推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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