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诉讼时效的中止
2012-06-21 16:0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 微博:henanhuatu
- 微信:hnhuatu
- QQ群:47175410
- YY讲堂
【导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推荐:华图内部教案全面升级抢购中 包邮仅39.9元可抢华图千元大礼包 Q群:47175410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诉讼时效的中止(预测题: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计算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再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和时间: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法律规定即法定的而不能是约定的。
(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只有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客观事实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3、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诉讼时效中止,只是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停止计算,原进行的诉讼时效仍然有效,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
河南政法干警专题 华图政法干警考试教材 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课程 各地联系方式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河南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政法干警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