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文综政治考试知识要点:内因和外因
2012-06-25 17:0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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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 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中文化综合的复习是个重点,为此河南华图特整理资料。
内因和外因
1.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
2.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⑴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②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但不是惟一动力。
⑵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对于事物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事物的发展,仅有内因是不够的。②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是不缺少的,有时甚至起非常重大的作用。③外因的作用再大,也是第二位的原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独立地起作用
3. 内外因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①内外因全面看; ②高度重视内因;③具体分析外因。
4.注意几个用词:内因是根据、源泉;外因是条件;矛盾是动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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