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知识要点:科举制
2012-06-20 13:33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 次【导读】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知识要点:科举制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中文化综合的复习是个重点,为此河南华图特整理资料。
科举制
隋文帝即位后,废除魏晋以来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贞观时期(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意义:(1)起了抑制门阀的作用。
(2)扩大了官吏来源,扩大了统治基础。
(3)将读书、考试、做官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4)中央控制了官员的选拔和任免,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5)科举制发展到明清时期,采用八股取士,严重阻碍了中国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