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考前半小时考点速览(5)
2012-09-12 17:18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 次【导读】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考前半小时考点速览,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点汇总,帮助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复习。
七、民事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情形及责任形式: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未尽通知、协助、告知、照顾等附随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泄露或不正当用商业秘密。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依约定或法律规定须支付的金钱);定金。(定金和违约金的竞合: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