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 14:59:52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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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院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报考法律、刑事侦查、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法律;报考其他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河南检察院考试,河南华图特整理相关备考资料。
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
(3)推定形式,即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
(4)沉默形式,即指行为人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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