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 15:00:55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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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 可撤销民事行为 | |
特征 |
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 3.无效 |
1. 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2. 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3. 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未经撤销,行为有效 |
种类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①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②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4.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③ 5.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6.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7.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8.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9.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10.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
法律后果 |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其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还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并非全然无效,如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如购买文具、乘坐交通工具等。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单方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就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③受胁迫方可以是相对人,也可以是相对人的亲友。受胁迫的客体可以是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
欺诈,指当事人一主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指以给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乘人之危,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境地,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行为。
恶意串通损,指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故意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误解因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某古董商以极不合理的价格收购了一古董就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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