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2-06-07 17: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省司法厅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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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7号),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23日举行。现将2012年河南省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河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杞县、通许县、叶县、郏县、内黄县、原阳县、南乐县、濮阳县、舞阳县、夏邑县、罗山县、息县、扶沟县、鹿邑县、正阳县、泌阳县、汝南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3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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