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济源法制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27 09: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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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济源市法制局决定在市直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对象
济源市市直机关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2年4月25日,将本方案在济源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2年5月2日至5月7日到济源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第一行政区2号楼2228室)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2年市法制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应粘贴照片),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3)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能力。面试后报考人员成绩由面试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工作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查考核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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