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16:10:39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河南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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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裁量标准
一、《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收购烟叶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擅自收购烟叶一千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擅自收购烟叶的
1.一般的违法行为:擅自收购烟叶100公斤以下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2.较重的违法行为:擅自收购烟叶100公斤以上300公斤以下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收购烟叶价值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3.严重的违法行为:擅自收购烟叶300公斤以上1000公斤以下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收购烟叶价值40%以上不超过50%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二)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的
处罚标准: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总值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超过规定限量异地邮寄、携带烟草制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
1.一般的违法行为: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1万元以下或者运输卷烟数量1件以上(不含1件)10件以下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20%以上4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2.较重的违法行为: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10件以上100件以下(含100件)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40%以上不超过50%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3.严重的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处罚标准: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二)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
1.一般的违法行为: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在1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6%以下的罚款。
2.较重的违法行为: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6%以上13%以下的罚款。
3.严重的违法行为: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在3万元以上。
处罚标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13%以上不超过2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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