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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众论征收"月饼税",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务员面试,公务员面试热点,面试热点,国考面试,结构化面试,国考面试,河南华图,华图教育,华图培训

  二、相关评论

  不愿具名的税务人员:月饼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存在现实难题。这名不愿具名的税务人员表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非福利性质的实物,确实应该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可是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到底哪些东西是属于福利,哪些可以作为实物计税。如果月饼是,那还有哪些实物也是?否则操作起来依然问题很多。另外,更重要的是,类似月饼、冷饮票等发放给员工的“特殊补贴”,需要企业主动申报,如果不申报也很难查处。

  --浙江在线《“单位发月饼员工要纳税”说法引热议 界定有难度》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良:月饼征税伤感情。“中秋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企业发放月饼,主要是增加和员工间的感情。”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良认为,要把几百元的月饼也计入工资征税,至少从情感上讲,有点牵强。“税务部门可以设立一个实物福利发放的临界点,比如2000元,超过了,就强制要求主动申报。”他特别强调说,对于那些胡乱发放福利的单位,税务部门倒是应该好好考虑考虑,想想如何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浙江在线《“单位发月饼员工要纳税”说法引热议 界定有难度》

  月饼税涉嫌重复征税,可抑制央企高福利也属无稽之谈。有行业人士测算,月饼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要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一盒月饼以200元计算,200+200×17%=234元,其中34元是增值税部分,最后要由消费者买单。而单位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候,要按照234元征收,不但未扣除增值税部分,还要累加重复征税。

  --网易《征收月饼税,有何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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