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3 14:38:32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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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诉讼中的原告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行政诉讼开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指由原告诉称作出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就是指在共同行政诉讼中,一同起诉或应诉的人,一同起诉的称为共同原告,一同应诉的称为共同被告。
5、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②经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本诉已经开始但未终结的行政诉讼。
6、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或委托人。诉讼代理具有以下特征:①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②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③只能代理当事人的一方,且其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七、审程序
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件后次审理该案所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步骤。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在审程序中,只有普通程序,而没有简易程序、特别程序。
1、开庭前的准备
它是开庭审理前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必经程序。其核心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原告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和提出的事实根据,初步掌握双方争执的焦点,收集有关证据,通知相关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为正式开庭作好准备。审理审案件,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2、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审行政案件,不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都必须开庭审理。它由一些按先后顺序排列,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结的若干步骤组成,大致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在审理程序中,对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一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依《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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