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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要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023—58232645、58231711(区人社局事管

  科);023-58223561、58241157、58248608(区教委);023-58239200、58379600(区财政局);023-58815002(区卫生局人事科);023-58238243(区城乡建委);023-58983309(区港航局);023-58529900(江南新区管委会);023-58551956(水利局);023-58569158(农委);023-58815901(文广新局)。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登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anzhou.cqhrss.gov.cn)或重庆万州教育网(//www.wzjy.cq.cn/)查询。

  附件:

  1、万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万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s

  3、万州区2011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一览表(教育除外)

  4、万州区2011年教育系统公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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