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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面试热点“赛家鑫”案

  呼吁废除死刑并非要立即废除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在如此凶残的案件面前,某些法官“少杀慎杀”的理由站得住脚吗?目前的中国适合“废除死刑”吗?

  【于志刚】:现在包括法律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在内,呼吁废除死刑的声音都非常强烈。而且似乎不支持死刑的废除运动就是一种不文明、不进步的表现。我想这种氛围影响了很多人,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第一,中国的刑事案件的法案总量,从2006年以来仅仅从官方公布的刑事犯罪总量来看,持续在高位运行,平均每年在476万起左右,其中严重犯罪占到相当比例。在这种犯罪总量高位运行的背景下谈死刑的废除,尤其是死刑的立即废除可能是不适宜的。第二,目前我们应当看清楚法学理论界多数持死刑废除论学者的真实观点很简单,几乎没有学者要求死刑立即废除,他们呼吁的死刑废除基本上有一个时间表,比如说是20年、30年、50年,甚至有人提出100年后废除死刑,只有为数不多的极少数,大概是三、四个学者提出立即废除死刑。因此目前中国的死刑废除是呼吁未来废除死刑的运动,并不是说呼吁死刑立即废除,我想这是大部分学者的观点。第三,作为一个人口超过13亿的大国,死刑废除必然有一个现实国情、法律文化传统和公众心理的接受过程,目前世界上人口过亿的大国没有一个废除死刑的,包括美国等超级大国在内都没有废除死刑。世界上有一半以上的国家也没有废除死刑,也有人谈到一个数据,似乎有12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但这是个伪数据,因为他们把这些废除死刑的国家分为两类,一个是事实上废除死刑的,一个是法律上废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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