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371-87096515 河南分校

  (一)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职责,突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将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做好为侨服务等上升到地方法规层面。归侨、侨眷的权益涉及政治、经济、财产、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协调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原《上海市实施办法》只对侨务部门贯彻执行《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工作职责作出规定。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办法》在第四条从四个层面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侨务部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方面负有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第一,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第二,明确规定“市和区、县政府侨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侨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本市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明确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第四,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并明确相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在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依托社区服务网络,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归侨、侨眷做好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归侨侨眷特点,利用社区服务网络以及其他社会资源为归侨侨眷提供服务。”这不仅在地方法规中很好地体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还将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上海社区侨务工作基础扎实的优势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的要求上升到地方法规层面予以规定。

  (二)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侨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体现政府对侨务工作及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办法》新增的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侨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确保侨务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也是为开展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财政保障。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河南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政法干警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