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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政法干警考纲资料。

  (3)赔偿损害

  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害,本人应予赔偿。此种损害,应与管理事务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4、管理事务的承认

  对于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本人可予以承认。无因管理经本人承认后,适用民法关于委任的规定。但其效力并非使无因管理变为委任合同,而是在无因管理的性质许可的范围内,将委任的规定比照适用于无因管理。由于无因管理是法律允许和鼓励的合法行为,所以在本人对管理人的行为承认后,民法上关于无因管理和委任中有利于管理人的规定,都可以适用。

  本人对管理人的行为承认后,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的瑕疵视为不存在,如果本人在承认时没有特别保留,视为本人对于管理行为及其结果全部承认,对因管理人在管理事务过程中未尽善良管理人注意造成的损害,也视为本人抛弃赔偿请求权。

  五、无因管理与相关制度

  (一)无因管理与代理、无权代理

  无因管理和代理都是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二者有以下诸多不同:(1)无因管理行为是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多为危难相助、见义勇为;而代理则是代理人负有法定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实施的,代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在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2)无因管理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事实行为,不要求管理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成为管理人;同时无因管理中的管理人仅有管理意思即可,不要求管理人有效果意思。而代理行为为法律行为,代理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代理人;并且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时,须有明确的将代理事务的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效果意思。(3)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法律也允许管理人在为他人管理事务的同时为自己利益进行管理;而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所为的行为只能是法律行为,不能是事实行为,并且法律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允许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的同时为自己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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