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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政法干警考纲资料。

  1、返还原物

  原物为受领人所受领的物,既包括实物也包括权利。返还原物意味着:对于尚能够移转的权利应将该权利转移给受损人,对于已在物上设定的权利应当废止,对于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予以免除,对于已经移转的占有应当返还占有。

  返还原物还包括返还因原物而取得的其他利益。有(1)原物所生的利益,如原物所生的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再如原物为债权时所获得的清偿。(2)原物的代偿物,即当原物被毁损时从第三人处获得的赔偿金等。

  2、价额偿还

  如果受益人受领的利益,依性质或其他原因不能返还时,受益人应当偿还该利益的价额。因受利益的性质不能返还的,多为因物使用或消费而受利益、因劳务而受利益、因债务免除而受利益等情形;因其他原因而不能返还原物,多为因出售、赠与、互易、遗失、被盗、灭失、毁损等原因导致不能返还原物。这时只能以原物的价额予以返还。

  如何确定原物的价额,在理论上存有争议。关于原物价额的确定时间,有学者认为:原则上应以原物不能返还之时为计算标准,申言之,原物依其性质不能返还的,以受益人受领之时计算其价额,因其他原因不能返还的,以不能返还之时计算其价额;也有学者认为应以受益人受领利益时为计算标准。比较而言,前一看法更有道理。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另有争议者,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将原物出卖而不能返还原物时,原物的价额的计算标准问题。是以受益时原物的市场价格为准,或是以出卖时原物的市场价格为准,还是以不能返还原物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存有疑问。多数学者认为应当以原物出卖日的市价计算的价额为准,即以出卖日、依照原物客观上具有的一般价额计算,不能直接以受益人出卖原物取得的价金为应当偿还的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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